APEC领导人峰会开幕在即,全球气候变化将是本次APEC会议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表明了中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立场和愿为减少本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作出贡献。
能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工业革命以来,世界能源消费剧增,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资源消耗迅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特别是温室气体排放导致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但人均能源消费水平还很低。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增加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中国现在将近70%的能源消费依靠煤,这样的能源结构给我国带来很大压力,包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必须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调整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在满足能源需求、改善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已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还很低,技术进步缓慢,产业基础薄弱,还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行优惠的财税、投资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提高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为了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更好地满足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总结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技术及产业发展状况,借鉴国际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提出,从现在到2020年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即力争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2020年提高到15%。
可再生能源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中国幅员辽阔,很多边远地区和农村还没有纳入电网的覆盖中,所以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可以带动这些农村地区的发展;二是中国的经济结构要转型,增长方式要转变,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产业和技术发展的一个新的抓手和重点;三是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世界面临着很多共同的新技术创新问题,中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有条件抓住机遇,在可再生能源技术领域实现较快发展。
从国际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来看,许多国家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产品销售和最终用户提供补贴。美国2005年的能源法令明确规定了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发展的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德国对用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提供40%的补贴。许多国家还采取了产品补贴和用户补助方式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可再生能源,有力地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
我国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已颁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但我国现行可再生能源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政策及激励措施力度不够、市场保障机制不够、技术开发能力和产业体系薄弱等。对此,《规划》提出,国家各部委要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通过优惠价格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建立持续市场需求;改善市场条件,确保可再生能源收购;制定政策电价和费用分摊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从目前的8%提高到2020年的15%,预计总投资额达2万亿元。为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我国将采取国家投资和社会多元化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建设资金问题。事实上,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尚未形成产业规模,必须在政策上加以积极引导。目前主要实施的是价格政策。政府鼓励使用风能和太阳能,把这部分更高的费用摊到电价上,形成费用分摊机制。此外,对可再生能源企业采取财政和税收的优惠政策,包括建立专项基金给予补助,也包括减免税收。
据发改委测算,到201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将相当于3亿吨标准煤,2020年的开发利用量相当于6亿吨标准煤,这将显著减少煤炭消耗,弥补天然气和石油资源的不足。可以说,中国对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已提出具体方案,用《规划》来促进能源结构调整,这将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减少本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