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上海化学建材行业协会处获悉: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加强对塑料管道、建筑密封胶产品的监管力度,自8月1日起。上海市决定对本市塑料管道、建筑密封胶产品,实行内容和格式统一的产品出厂质量保证书。
该市规定,塑料管道、建筑密封胶生产企业、代理商、经销商向本市建设工应自觉出具与产品品种和质量等级相一致的统一版本的质保书。质保书内容由生产企业按要求逐项填写,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塑料管道,建筑密封胶质保书的使用情况。
对未提供质保书的相关单位,协会将按自律公约的规定予以调查,并将处理结果记载在企业“质量诚信手册”中,对未按通知要求验证质保书的有关施工单位,由质量监管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