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环资司组织召开了废塑料回收利用与污染治理专题座谈会。财政部税政司、北京市发展改革委、部分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塑料袋生产企业、大型流通超市及中国塑料加工协会、包装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促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缓解超薄塑料袋使用后以及废塑料生产企业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深入进行了专题讨论。
通过讨论,与会代表和专家在一些问题上形成了一些共识,主要有:
一、从生产环节禁止生产超薄塑料袋
由于塑料袋厚薄的生产对生产厂家的技术、设备、成本等要求,无大区别和影响,完全可以从生产环节禁止生产超薄塑料袋。对农业所需超薄农膜,建议使用可降解塑料做原料。
二、从消费环节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
北京市从1999年发布市长令在全市范围内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至今,大型超市已基本杜绝了超薄塑料袋的使用,在市区内看不到超薄塑料袋污染环境问题。但在农贸市场、边远山区等场所,使用者出于对塑料袋成本考虑,仍不泛在使用超薄塑料袋,造成了城郊区、农村及景区的环境污染。建议工商、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杜绝超薄塑料袋的使用。
三、从回收利用环节提高准入门槛
针对目前许多地方出现的一家一户作坊式、间歇式废塑料回收利用方式,质检等有关部门应通过技术改进、标准强制等手段,提高准入门槛,减少环境污染,从回收利用环节规范废塑料企业的发展。同时,通过报纸、电台等多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四、制定有利于废塑料回收利用产业化政策,加快产业升级
大家建议: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减少多头管理,通过出台联合法规,对政府部门、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等各环节的职责做出规定,切实推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二是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塑料生产、消费、回收、再利用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技术标准体系,为政府部门决策服务,为法规提供支撑;三是国家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废塑料回收利用政策,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增加可操作性;四是针对低值塑料制品的回收,由于不易分类而丢弃,容易造成污染的状况,强化对塑料产品的分类回收标识制度,鼓励一种产品尽可能使用一类塑料,以利于回收再利用。
五、扶持有一定规模的正规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发展
通过对规模化、规范化的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利用税收杠杆,规范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行为,打击“洋垃圾”等污染环境不规范企业,真正鼓励和重点培养规模企业的发展。
针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加以研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