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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欧盟REACH法规 法国际检验局支招中国企业
2007-12-14       国际金融报
    

  盘点2007年最具杀伤力的贸易壁垒,欧盟颁布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规例》(简称REACH法规)当之无愧。2007年6月起施行的REACH法规具有“绿色法典”之称,由于其把欧盟化学制品法案的范围从大量的化学物质扩展到包含化学成分的所有产品,令中国从圆珠笔、玩具到纺织品以及家具等多种产品的生产商和他们的欧盟进口商都为之担忧。

  12月13日,法国国际检验局在上海为中国企业支招。法国国际检验局服务开发部副总裁David Horlock在上海表示,清楚认识产品内所含的化学物质成分,并编制一个持续统一的系统模式,让供应链能认清、监管及控制该产品内的化学物质成分,是达到REACH法规要求的不二法门。

  为此,法国国际检验局推出了“五部曲”解决方案,分别是:设定政策指导企业及供货商;给供货商提供有关政策要求的培训;通过化学物质守规注册方案,为企业整合产品数据;实行各种监察控制计划,确保企业在各方面符合法规;确认有关化学物质及其用量限度,确保所有提交的数据正确无误。

  原来,REACH法规主要是认识产品内含的化学物质成分,并确保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安全无害。REACH法规要求,品牌拥有人、零售商及生产商如要将产品输往欧盟,必须确认及注册产品内所含化学物质成分,并严格监控这些化学物质的使用。

  法国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企业要达到REACH法规,首要工作是清楚了解产品内含的物质成分,并通过妥善周全的系统,在整个供应链中确认、监察并控制产品内的化学品应用。“现阶段,欧盟只是借助REACH法规来实现产品数据的妥善管理,至于对其中有害人类以及环境的产品物质成分的处置,得等待欧盟修订新的法案来裁定。”该人士说。
 
  据悉,2008年6月至12月为REACH法规施行的预先注册阶段(Pre-registration)。这阶段内,所有有产品输往欧盟的品牌拥有人、制造商及进口商必须申报产品内含的化学物质成分。通过预先注册后,生产商及进口商须在2018年前,证明这些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安全无害。需留意的是,其享有的注册限期各有不同,视化学物质的进口吨数及风险因素而定。

  2008年12月以后,任何产品只要内含未经过预先注册的化学物质,就必须经过长达一至两年的注册程序,以证明产品化学物质安全,方可输往欧盟。

  目前,法国国际检验局已经和苏浙等地的行业协会接洽,以支持中国企业应对REACH法规的挑战。

  法国国际检验局成立于1828年,总部设于巴黎,是世界权威的质量检定及认证机构。

(责任编辑: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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