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显示,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3.9%。
此次抽查对产品的碱金属氧化物含量、线密度、单位面积质量、拉伸断裂强度、可燃物含量、复合材料弯曲强度等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涉及河北、安徽、江苏、山东、浙江、江西等6个省26家企业生产的31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玻璃纤维属无机非金属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汽车船舶、基础设施、风力发电、建筑节能和电子电气等领域。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个别产品复合材料弯曲强度不合格;个别产品可燃物含量不合格。
抽查中发现的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大余县荣昌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九江市庐山久兴玻璃纤维厂生产的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和东营金海玻璃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