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舟山国家石油储备项目(II标段)二期工程中交验收会,在舟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十建公司舟山国家石油储备项目部总工程师张德林对工程施工管理情况进行了汇报,业主及与会专家对中交工程进行了验收确认,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了验收检查。
舟山国家石油储备项目(II标段)二期工程由6台10万立方米储罐主体及罐体泡沫、喷淋系统安装,工艺管线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监视塔及阴极保护等12个单位工程组成。
合同规定,施工有效工期390天。经过十建公司项目部合理组织施工,实际施工天数为353天,比计划工期缩短了37天。截至9月27日,十建公司舟山国家石油储备项目部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储罐安装、工艺管线安装、防腐、土建、电气等全部施工任务,达到了合同实物工程量的中交验收条件。
在验收总结会上,舟山国储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朱根民对十建公司承担的II标段二期工程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十建公司“在抓质量进度的同时,不忘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工程自开工以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了优良标准”。
十建公司舟山国储库项目部经理翁大龙、施工经理孙建军、控制经理张光,舟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方面负责人、南京长江监理公司、中石油管道局设计院,舟山市质检站、中石油东方无损检测公司、中石油质检站等各参建单位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交工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