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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源税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可能于近期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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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 中国聚合物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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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资源税改革基本定型。一位权威人士昨日(10月31日)透露,新的资源税改革方案日前已经上报国务院,征收方式拟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方案近期或许将会出台,但具体时间不好确定。”这位人士说。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 这位人士说:“上报的方案首先把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由现在的从量计征,提高到从价征收,同时把原来不征收资源税的矿泉水等也列入资源税征收范围。” 我国现行资源税采取的是从量计征的方法,对课征对象分别以吨或立方米为单位,征收固定的税额。拟改革的从价计征,就是以产品金额为单位乘以一定的税率来计算税额,此举可以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挂钩。 资源税改革将提高资源产品价格,从而造成上游生产资料产品价格的上涨,因此,市场一直担心,此举将对整体物价水平形成上行压力。 但昨日多位专家向记者表示,资源税改革意在保持中国经济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资源税改革理论上或许会导致物价短期上涨,但现实中不至于影响经济的基本面,未必会对CPI产生太大影响。 “节能减排、物价稳定,两权相害取其轻。”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昨天对记者表示,资源税的改革势在必行。 “事实上,对有色金属行业来说,资源税的改革不会影响有色金属产品价格,不存在推高物价的可能。”东方证券有色金属分析师施卫平解释道,这部分产品我国企业都没有定价权,完全是受国际市场的左右,税收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资源税率的上调只意味着增加企业成本并不会改变供求关系,充其量可能会影响利润分配,压缩企业利润空间。但能否转嫁到产品价格上最终取决于供求关系。 |
(责任编辑:蓝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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