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关于在新建立的氟利昂替代品HCFC-22生产企业中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谈判未能取得一致。中国谈判代表、科技部全球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吕学都14日对此表示失望。
按照现有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规则,只有2004年以前建立,并有至少三年运行历史的HCFC-22生产企业才能申请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吕学都说,中国在谈判中力争为更多新建的生产企业争取这种项目,但遭到某些国家的反对。“中国非常遗憾地看到中国真诚的希望没有得到有关缔约方的理解”。
吕学都介绍说,HCFC-22是替代氟利昂的一种中间过渡产品,对臭氧破坏作用很小,但是生产它的过程中释放的副产品HFC-23是高强度温室气体。每生产100吨HCFC-22,会大约释放出3吨到5吨HFC-23。而通过清洁发展机制引进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可以将这些副产品转化为无害物质。
吕学都在大会发言时说:“中国非常重视保护气候,也非常重视保护臭氧层。在蒙特利尔议定书上,中国政府承诺提前两年,即到2008年全面淘汰氟利昂。”
中国的承诺意味着中国将需要早日生产大量的HCFC-22。对于生产过程中释放出的HFC-23,中国希望借助清洁发展机制来转化它,并转让因转化它获得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从而获得资金来加速研发替代技术和产品,最终达到淘汰HCFC-22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