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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部发布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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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5 中国聚合物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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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涂料工业信息中心消息,日前,卫生部发布了2006年第16号通告,宣布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13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新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旧标准同时废止。其中,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包括了GBZ119-2006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和GBZ174-2006含发光涂料仪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等。 |
(责任编辑:一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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