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完善200个县的环境监测基本设施建设。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的监测和统计由县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在全国2800多个县中,许多县市级环保部门的工作受条件制约,农村地区的环境监测、统计等工作存在明显的漏洞和不足,甚至根本没有监测和统计资料。广大农村和乡镇基本上未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农村环境信息十分缺乏,农村环境问题难以得到准确及时的反映,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难度就更大。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基础体系建设,已是当务之急。
环保总局新发布的《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中提到,到2010年,完善200个县的环境监测、监管和宣教基本设施建设。在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据介绍,到2010年,还将创建2000个环境优美乡镇,创建1万个生态村。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获得称号的乡镇、村予以奖励。建设300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编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制定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进行有机食品基地认证工作,开展产地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