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第105号公告,其中禁止进口生皮做加工贸易业务,这对我市皮革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企业通过内部挖潜、转变贸易方式等措施基本保证了正常运转。据海关统计,2005年我市生皮加工贸易进口15,580万美元,同比下降2.0%。2006年9月11日,三部门再次下发第63号公告和第390号文件,对生皮加工贸易政策进行了调整。为了及时了解两次调整生皮加工贸易政策对我市相关加工贸易企业造成的影响,支持企业继续健康发展,我局在国家政策出台后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指导企业及早采取措施,做好应对和调整。
从国家这两次分别调整的生皮加工贸易政策的情况来看,去年底出台的第105号公告明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生皮做加工贸易,但由于之前备案的手册在有效期之内可以继续执行,所以到目前为止这项政策对我市生皮加工贸易的影响还不明显。但预计该政策对今后我市生皮加工贸易将会产生一定影响。2006年1—8月份,我市生皮加工贸易进口9,377万美元,同比下降7.2%。今年九月出台的第63号公告和第390号文件规定可以有条件的开展生皮加工贸易,即在环保达标的基础上,可以进口生皮做成皮革制品再出口或加工成成品革或半成品革结转给下游企业。这给我市生皮加工贸易企业发展带来了契机,但同时也存在如下游深加工企业的情况不明晰等不确定因素。综合上述情况,预计2006年我市生皮加工贸易不会产生较大波动,将与去年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国家调整加工贸易政策对我市生皮加工贸易的影响将在明年显现出来,由于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目前发展形势还不是十分明朗。
2006年1—8月份,我市共有5家生皮加工贸易企业,加工贸易进口生皮9,377万美元,占我市外贸进口的2.2%。其中4家为外资企业,分别为:青岛大明皮革有限公司(3,544万美元),青岛永昌因特皮革有限公司(3,208万美元),青岛信一皮革有限公司(1,532万美元),青岛信五皮革有限公司(1,069万美元)。这四家企业加工贸易进口生皮占我市同期加工贸易进口生皮的99.7%。
青岛大明皮革有限公司今年1—8月份加工贸易进口生皮3,544万美元,占全市加工贸易进口生皮的37.8%。国家禁止生皮加工贸易之前,该企业成品流向为:直接出口(70%)、深加工结转(20%)、内销(10%)。企业已采取措施从以下方面保证加工贸易顺利进行:1、由于多年来企业主要做成品革或半成品革的出口,皮革制品客户的建立还需要一段时间,所以企业主要打算通过提高深加工结转比率保证加工贸易业务的顺利进行。力争在年底前将深加工结转比率由目前的20%提高到35%—40%。为此,已多次派人与下游企业进行联络沟通和谈判。2、由于每年生皮数量有限,我国南方某些地区出现了“炒皮子”现象,即某些企业从国际市场抢购生皮,再高价卖出,使得生皮价格居高不下。因此今年国际市场生皮价格已比去年平均水平上涨3%以上,加上成品出口价格降低1%、调低退税率5个百分点和一般贸易进口关税5%的影响,企业经营压力较大。因此将通过提高生产效率、缩减开支等方式来降低生产成本,包括考虑减少雇员,降低工资成本,以应对原料涨价等不利因素。该企业计划明年20%直接出口优质高价皮革制品、进口蓝湿皮发展内销以弥补成本增加带来的困难。全年计划出口6,000万美元,比今年略有下降。
青岛永昌因特皮革有限公司今年1—8月份加工贸易进口生皮3,208万美元,占全市加工贸易进口生皮的34.2%。企业负责人表示做为独资企业将适应和遵守中国加工贸易政策的规定,有效利用政策变动的契机,主要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加工贸易:1、积极开发新产品。由于对国家生皮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早有准备,该企业除了维持原有深加工结转的客户之外,已开始积极寻找其他皮革制品客户,并且已经与本田汽车达成了初步意向,为其配套汽车座套。为达到这一目标,该企业推进了质量管理,已经通过了“TS16949”这一世界汽车行业的权威认证,具备了为世界知名汽车提供配套的资格。2、积极发展深加工结转客户。企业目前国内深加工结转客户主要为母公司旗下的成昌因特箱包有限公司,今年由于政策限制,深加工结转比率仅占企业出口的10%左右。政策放开后,企业准备加大与成昌因特箱包的合作力度,提高深加工结转比率。另外将积极展开与其它深加工结转企业的合作。目前已与宁波保税区提爱思泉盟汽车内饰有限公司达成意向,通过该公司为国外汽车企业提供汽车内饰的配套服务。仅此一项,每年便可增加出口约1,500万美元,占企业年出口总额的25%左右。
青岛信一皮革有限公司今年1—8月份加工贸易进口生皮1,532万美元,占全市加工贸易进口生皮的16.3%。企业将从以下方面来保证加工贸易的顺利进行:一是尽快通过环评。二是发展内销产品。三是提高深加工结转比率。目前该企业主要与青岛新新体育、青岛元一服装、韩民服装等国内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合作,深加工结转占企业出口的10%左右。下一步,企业将准备拓展更多的深加工结转合作伙伴,提高深加工结转比率。四是克服成本增长带来的困难,进口部分蓝湿皮发展一般贸易出口。
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第63号公告和第390号文件,允许企业加工贸易进口生皮加工成皮革制品出口或者进行深加工结转复出口,企业普遍认为这给企业提供了一个生存和发展的契机。企业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深度挖掘自身潜力,使企业发展更上一层楼。目前,大明皮革和永昌因特已经申请了环评并已检查完毕,只待环评通过便可立即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在去年底国家禁止开展生皮加工贸易以来,企业开始转向一般贸易进口生皮。但这些企业普遍反映:一是一般贸易5%的进口关税和调低出口退税率5个百分点,使得产品成本增大,竞争力明显低于韩国、台湾、越南、南美等国家的同行业。二是我国国内企业的制革水平已接近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质量优势不再明显。三是出口退税时间较长使得流动资金不能及时周转,影响企业发展。四是我市的四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厂房都属于租赁性质,不能向银行抵押贷款,资金缺口较大。以上原因使得企业感到发展一般贸易举步维艰。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也仍面临着许多困难,譬如国内深加工结转企业有限,竞争将会异常激烈;皮革制品客户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等。但企业有信心解决这些困难,我局也将积极帮助企业顺利渡过目前的困难时期,尽快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继续扩大出口。
通过调研,企业反映因生皮加工贸易发展深加工结转出口需要一定时间,在面临反倾销的情况下深加工的市场容量也难以在短期内放大,而且一般贸易使企业成本比加工贸易增加10%以上(关税5%,出口退税降低5%)。因此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在环保达标的基础上给予企业2—3年的宽限期,把出口成品革和半成品革转化为深加工结转出口。第二,由于企业以前不了解深加工企业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建立一个深加工结转企业信息库,或牵线召开供需见面会,便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第三,在以05年度数据核定进口基数时,建议有关部门以进口的皮革张数为准,而不是以受价格波动影响的金额为准。第四,某些外商投资企业担心在08年以后是否仍执行这一政策,建议有关部门提前告知,以便对生产和再投资预做安排。第五,建议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关闭不合格企业,以便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