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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起湿巾不得标榜消毒功效

2006-1-9 中国聚合物网
 
    近日获悉,辽宁省卫生厅已经正式转发国家卫生部关于《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该规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此后,卫生纸、湿纸巾也不准再标注消毒、灭菌等内容。

  根据规范要求,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
 
  用于黏膜的消毒剂还应标注“仅限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内容,用于阴部黏膜的抗(抑)菌产品应当标注“不得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

  此外,卫生巾(纸)等产品将禁止标注消毒、保健、除湿、止痒、抗炎以及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等内容,湿巾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除菌、药物、无毒、抗炎、消炎、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对象等内容。


(责任编辑: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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