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10时许,武汉铁路公安局浠水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对行李房托运货物例行检查时发现,一编织袋内装的全部是国家野生保护动物黄鼠狼毛皮、野兔毛皮等。 经清点,托运货物共14件,2900余张毛皮,民警随后在货主租住地查获尚未办理托运手续的黄鼠狼毛皮527张,涉案价值约10万元人民币。经查,货主吴某,40岁,浠水县清泉镇人,这些野生动物毛皮制品系其从各乡镇收购而来,准备贩卖至安徽亳州。目前,警方将这些毛皮予以扣留,吴某因涉嫌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制品被依法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