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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专家认为: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存三大悬念
2005-8-19        每日经济新闻
        上周末,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北京召开了一场特别会议,这被认为是国家可能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一个显著信号。一位业内专家认为:“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弊端大家都看到了,改是一定的,但怎么改并没有统一的意见。”

    悬念一:何时出台

    有媒体表示,一份关于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方案已在制定当中,预计年前就能出台。但部分专家认为,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牵涉面太广,并且直接影响国计民生,如果发改委难以评估新机制下的市场反应,那么从石油战略安全的考虑出发,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很难短期出台。

    事实上,无论发改委是改革还是维持现有定价机制,都会遭遇沉重压力。如果继续维持现行机制,那么石油巨头宁愿把成品油销往国际市场,全国成品油供求关系将持续紧张,这已经是一个严重扭曲的市场了,况且,随着国家承诺放开成品油市场的日期不断逼近,成品油价格迟早都要与国际市场接轨。但如果选择激烈的改革方案,谁又能正确评估新方案下的市场后果?

    悬念二:两大原则能否兼顾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曾提出,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应该有两个原则,既与国际油价适度接轨,同时又保持国内价格相对稳定。戴彦德认为,一方面,我国有近40%的原油需要进口,国内油价必然受到国际影响,另一方面,我国可以自行生产大部分原油,我国的整体物价水平也未与国际接轨,因此,国内价格又不可能调整到与国际价格完全一致。此外,不影响整体物价水平、保持国内价格相对稳定涉及到更大的利益问题。因此,只有在这两个原则的前提下,才可能讨论成品油价格机制的改革,新出台的改革方案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邓郁松就此提出一套设想的方案。他认为,改革的第一步应该是和国际油价实时接轨,但继续由发改委制定零售中准价,此举主要是改变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滞后性”,但保证国内价格的相对稳定。

    第二步,待未来理顺原油成品油进口、批发、零售各环节的关系,并逐步完善石油流通体制和政府监管政策、市场竞争相对充分后,再完全放开油价,即由企业根据国际国内市场状况自主定价,政府不再公布零售中准价,改为监管市场主体。

    但有分析人士指出,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就是按照这两个原则制定出来的,如果国际原油价格能够在大尺度内保持稳定,那么兼顾两个原则没有问题,但现在国际原油价格剧烈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保持国内价格相对稳定,如何可能和国际接轨?如果硬要接轨,那么政府居中调控的成本是否过于巨大而无法承受?

    悬念三:一步到位还是不断微调

    对于成品油定价机制目前的弊端,一部分专家认为,将滞后价格变为适时价格,是一个可操作、遇到阻力也相对小的合适选择。

    申银万国分析师黄美龙就认为,目前成品油价格机制最大的弊端就是滞后期较长,今后的改革方向应是缩短滞后期。银河证券研究员李国洪也提出,改革的方向可以是逐日计算成品油价格或者实时计算价格。这样就可以杜绝滞后期太长导致的中间单位囤油局面。事实上,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曹玉书也曾经公开表态,认为未来的成品油价格要从滞后油价向实时油价转变。这也是迄今为止,国家监管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改革最明确表述。

   “但如果价格不能调整到位,仍然是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倒挂,就算改成实时调整,仍然是治标不治本。”一位国际著名证券公司的分析师认为,只要价格不调到位,中国的石油企业就会继续削减对本地市场的供应、寻求更多的出口机会以提高盈利。

    东方油气网分析师、总经理钟健认为,价格调整到位应该是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基石。他认为,对于因此带来的成品油价格大幅上涨的问题,可以通过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承担的办法,使增加的成本不至于完全增加到消费者身上。上述分析师也认为,目前我国的情况是石油上游负担轻、下游负担重,在目前的情况下,政府可以考虑降低下游消费税的征收额度,以帮助降低零售成品油价格。

    有专家认为,考虑到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短期来看,政府即便有根治的决心,也只会采取渐进式的改良做法,长期来看,由市场定价毕竟是国际石油大环境决定的,因此,政府可能会考虑多频次、小幅度地调升成品油价格。因此,国内成品油价格将会不可避免地进一步小幅上调。

 

    

(责任编辑: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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