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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日美进口丙烯酸酯反倾销措施11月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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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9 中国聚合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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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美国的进口丙烯酸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将于05年11月23日到期,利害关系方应当在措施到期两个月之前提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申请。按照《反倾销条例》规定,调查机关将在收到申请后两个月内、措施到期之前决定是否立案进行复审。 |
(责任编辑: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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