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什科利尼克7日对新闻界说,如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简称PK)的交易得以实施,哈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将依靠从PK公司未来利润中的应得部分来支付从中石油购得的33%的PK股份。
什科利尼克重申,根据哈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与中石油签署的备忘录,在中石油并购PK公司后,哈将从中石油购得PK公司33%的股份(约合14亿美元)。此外,中石油还必须与哈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按平均原则共同经营PK公司下属的奇姆肯特炼油厂。
什科利尼克说,中石油并购PK公司的交易目前在法律方面还处于悬而未决的状况,因为针对PK公司还存在一系列法律诉讼问题,其中包括俄罗斯卢克石油公司要求获得与PK公司合资成立的图尔盖石油公司的优先购买权。
总部设在加拿大的PK公司是一家集生产和开发为一体的综合型能源公司,其所有资产和经营活动都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年原油生产能力超过700万吨。